典型案例:善意执行促和解——泰宁法院保障天马硅业公司复工复产案例
来源:三明市工信局法规科 时间:2023-01-18 08:58

 

善意执行促和解

——泰宁法院保障天马硅业公司复工复产案例

 

一、基本情况

泰宁县天马硅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马硅业公司)系泰宁县重点企业。2018年,该公司由于债务负担过重、资金链断裂等原因停产,致使工人下岗、债务清偿困难,企业面临破产风险。截至2021年,天马硅业公司共拖欠各类债务4000多万元,其中,在泰宁法院有22个被执行案件金额1428.34万元(含拖欠工人劳务工资9件金额24.21万元,拖欠银行借款7件金额840.88万元,拖欠其他债权人债务6件金额563.25万元)。2020年9月和2021年1月,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泰宁信用社)和福建泰宁晋农商大金湖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农商银行)分别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天马硅业公司支付借款本金775万元及相应利息。我院依法对天马硅业公司抵押的厂房、土地及机械设备进行查封,并准备启动评估拍卖程序。

今年春节过后,由于结晶硅产品市场需求量较大,硅产业发展趋势良好,企业具有较好的盈利预期,天马硅业公司有意复工复产。我院了解到上述市场行情和企业机遇后,为避免企业工人流失和市场错失,果断转变执行思路,通过采取“活查封”、“解冻账户+监管资金”、招商引资、续贷延贷、促成执行和解、债务代偿、股权转让协议等一系列措施,帮助企业整体化债4000多万元,保障了企业复工复产,实现了“多方共赢”。

二、主要举措

一是“解冻+监管”,助推企业及时复工复产。我院贯彻“六稳”“六保”要求和“善意执行”理念,对企业厂房、土地及机械设备采取“活查封”措施,登记造册后交由企业继续使用,为企业复工复产创造了条件。同时及时解除冻结企业银行账户,保证了企业必要的流动资金和经营条件,并加强对银行账户和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监管,要求天马硅业公司定期向法院报告账户资金的往来进出情况和用途,避免企业借机转移账户资金或挪作他用,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通过“活查封+解冻账户+监管”的方式“放水养鱼”,最大限度地发挥了企业资产的功效和价值,既保障了企业复工复产正常经营,又兼顾了债权人的利益。

二是“融资+续贷”,引入第三方解决资金困难。为解决天马硅业公司资金不足问题,我院引导该公司通过招商引资、资产重组的方式,成功引入第三方浩晟科技公司投入资金,用于支付工人劳务工资、购买原材料、交纳电费等,从源头上提升企业“造血功能”和偿债能力。同时与县金融办共同协调泰宁信用社、晋农商银行同意“借新贷、还旧贷”的方案,通过临时解封企业抵押的财产,待办理续贷手续后,再按照原顺位重新抵押,妥善解决了银行贷款到期无法偿还的问题,激活了企业资金链。

三是“回访+签约”,达成整体化债的和解协议。我院克服简单的“机械执法”“就案办案”思维,积极做好司法延伸服务工作。张志明院长和执行局李家永局长在对企业进行回访考察时,针对制约企业长远发展的整体债务过高的问题,提出了一揽子的整体解决方案。在对企业债务进行摸底、梳理的基础上,召集天马硅业公司和全体债权人进行多次协商,最终促成多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部分债权人同意天马硅业公司打折还款(最高打四折),其他债权人同意分期延期还款(最迟在2022年1月20日之前偿还最后一期),使困扰企业多年的债务问题得到整体妥善解决。同时,为帮助理清股债关系,我院还引导天马硅业公司与浩晟科技公司签订债务代偿和股权转让协议,由浩晟科技公司在2200万元的限额内为天马硅业公司代偿债务,天马硅业公司将股权转让给浩晟科技公司,明确了浩晟科技公司的法律责任(防止浩晟科技公司在没有协议约束的情况下,由于随意撤资退出,导致企业再次停工停产),也避免了双方今后可能产生的股权争议。

三、主要成效

天马硅业公司系列债务案件的成功处置,促使22个执行案件和其余40个案外债务纠纷一并达成和解协议,统筹解决债务金额达4000多万元。截止2021年12月,债权人已先行收到了第一期、第二期、第三起债权663.6万元,拖欠32名工人的劳务工资24.21万元得到了及时兑现,避免了130余名工人失业和社会稳定风险,既保障了企业复工复产和继续生产经营,又盘活了企业资产和股权重组,做到了“多方满意、多方共赢”,实现了办案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经济效果的统一。浩晟科技公司接管企业后,日产结晶硅29吨,呈现产销两旺、产品零库存的良好态势,具备扩大生产规模的潜力。

四、典型意义

本案是我院全面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通过积极运用“放水养鱼”执行策略,发挥企业财产的融资功能,在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盘活被执行企业资产,助推企业发展的一个典型案例。今年以来,我院坚持将优化营商环境与善意文明执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先后制定《关于为泰宁“十四五”规划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实施意见》《关于营商环境指标对标攻坚方案》《关于保全和执行企业财产的实施意见》,通过活查封、执行和解、租赁偿债、招商引资、分期履行、续贷延贷、“解冻+监管”、置换保全等方式,妥善化解了回味鲜食品、峨嵋峰水业、状元食品、天马硅业、梅林工贸等一批企业执行案件,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为维护泰宁发展稳定大局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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