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指出,除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金融业审慎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以及重要涉外等风险较大、纠错成本较高、损害难以挽回的政务服务事项外,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原则梳理可采取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政务服务事项,明确承诺的具体内容、要求以及违反承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细化办事承诺方式和承诺事项监管细则,并向社会公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完善容缺受理服务机制,依法依规编制并公布可容缺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名称、主要申请材料和可容缺受理的材料。
《意见》明确,2022年底前,国家、省、市、县、乡五级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全覆盖,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建成,企业和群众经常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2025年底前,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大幅提升,“免证办”全面推行,集约化办事、智慧化服务实现新的突破,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协调发展,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全面建成。
《意见》从4个方面部署了重点工作任务:一要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和实施清单标准化,明确事项范围,建立基本目录审核制度和动态管理机制,健全政务服务标准体系。二要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规范审批服务行为和中介服务,健全审管衔接机制;规范政务服务场所设立、窗口设置和业务办理;规范网上办事服务,统筹网上办事入口,规范网上办事指引,提升网上办事深度;规范政务服务办理方式,合理配置政务服务资源,线上线下并行提供服务;规范开展政务服务评估评价。其中,在规范中介服务方面,要求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信用监管,实行信用等级评价、资质动态管理,解决中介服务环节多、耗时长、市场垄断、“红顶中介”等问题。三要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推广“免证办”服务,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网上办、掌上办”,推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服务模式,提升智慧化精准化个性化服务水平,提供更多便利服务。四要全面提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加强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统筹,强化平台公共支撑,提升数据共享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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