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8日,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煤矿安全检查员陈建忠、揭永建按照月度监管计划对福建省大田县纳川矿业有限公司东井田煤矿进行检查时发现:1.一采区+280m(28)N运巷储车场采用扩散通风,储车长度超过6m,实际深度约10m。2.瓦斯检查工郑新景未认真填写一采区+280m(21)S煤巷掘进工作面测风测气管理牌,现场填写时间为2025年7月9日。3.一采区+280m(21)S煤巷掘进工作面装车口未安装防尘喷雾设施。4.一采区+280m(28)N采煤工作面下运巷溜煤眼口往上3m有5架棚范围内顶板来压,背顶材料腐烂未更换,并未采取加强支护措施。以上行为分别涉嫌违反了《煤矿安全规程(2022)》《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等规定,依据《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对福建省大田县纳川矿业有限公司作出如下处罚:合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并给予警告。
特此公示。
公示期:2025年7月29日--2025年8月5日
如有意见请联系市煤管局办公室,监督电话:8222629。
三明市煤炭管理局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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