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按照《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福建煤监局关于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应急〔2021〕80号)文件有关规定,经三明市煤管局组织人员对福建省大田县纳川矿业有限公司东井田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直接延期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查,福建省大田县纳川矿业有限公司东井田煤矿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直接延期要求,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从2024年3月18日至3月22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598—5105617。
三明市煤炭管理局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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