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福建慧峰矿业有限公司东井田煤矿行政处罚的公示
来源:三明市煤管局
时间:2022-03-23 14:59
2022年2月22日-2月23日,三明市煤炭管理局对福建慧峰矿业有限公司东井田煤矿进行安全监管检查,发现“矿井井下安排动火作业,矿井安排的工作负责人高昶、现场负责人黄文地、安全监护工郑成松未到现场履职、一采区+310m联络巷原设置的调节风门未拆除”等2项违法违规行为。上述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研究决定对福建慧峰矿业有限公司东井田煤矿作出以下处罚:(一)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对煤矿处9.9万元的罚款;(二)责令改正,并对煤矿处2万元的罚款。合并罚款人民币壹拾壹万玖千元整(¥119000.00)。特此公示。
公示期:2022年3月23日--2022年3月29日
如有意见请联系市煤管局办公室,监督电话:8222629
三明市煤炭管理局
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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