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1日,三明市煤炭管理局对福建将乐安信煤业有限公司石林煤矿进行安全监管检查,发现“-145mB4N掘进工作面放炮后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行、-145mB4N掘进工作面作业人员未携带人员定位识别卡入井、当班带班领导未按规定下井带班”等3项违法违规行为。上述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研究决定对福建将乐安信煤业有限公司石林煤矿作出以下处罚:(一)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对煤矿处2.9万元的罚款;(二)责令改正,并对煤矿处3万元的罚款;(三)责令改正,并对煤矿处15万元的罚款。合并行政罚款人民币贰拾万玖千元整(¥209000.00)的行政处罚。
公示期:2022年3月3日--2022年3月9日
如有意见请联系市煤管局办公室,监督电话:8222629
三明市煤炭管理局
202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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