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3日,三明市煤炭管理局联合福建煤监局组织检查组,对大田县丰源煤业有限公司西井田煤矿进行联合安全监管检查,发现“矿井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爆破作业人员张兴龙未按照规定取得特种作业资格上岗作业”等5项违法违规行为。上述行为已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研究决定对大田县丰源煤业有限公司西井田煤矿作出以下处罚:(一)警告;(二)限期整改;(三)合并行政罚款人民币壹拾叁万陆千元整(¥136000.00)的行政处罚。
公示期:2022年1月10日--2022年1月14日
如有意见请联系市煤管局办公室,监督电话:8222629
三明市煤炭管理局
2022年1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