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9日,三明市煤炭管理局联合清流县煤行办组织检查组,对福建省清流县罗口煤业有限公司罗口煤矿进行联合安全监管检查,发现“三采区+50mC17底运巷巷道架棚背顶背帮木料腐烂未及时加固,三处架棚边帮垮落未补背帮”等7项违法违规行为。上述行为已违反了《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的规定,根据研究决定对福建省清流县罗口煤业有限公司罗口煤矿作出以下处罚:(一)警告;(二)合并行政罚款人民币壹拾壹万元整(¥110000.00)的行政处罚。
公示期:2021年8月12日--2021年8月18日
如有意见请联系市煤管局办公室,监督电话:8222629
三明市煤炭管理局
202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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