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煤矿安监局印发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试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煤安监行管〔2017〕5号)和福建煤监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闽煤安监监察〔2017〕28号)有关规定,我局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及聘请专家8人组成考评组,分别于2019年2月28日对福建惠峰矿业有限公司东井田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进行考评,考评结果85.02分;于2019年3月1日对大田县山贵崎煤矿有限公司山贵崎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考核结果82.63分,均达到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我局拟近期批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19年3月4日至3月8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办公室反映。
电话:0598—5105616。
三明市煤炭管理局
201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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