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2024年一季度工业生产稳定运行有关措施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时间:2024-01-05 15:23

统筹推进全市工业经济稳增长,确保一季度“开门红”,经市政府同意,在落实省上促进2024年一季度工业生产稳定运行有关措施基础上,提出我市以下措施,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鼓励企业增产增效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规定、2024年一季度工业用电同比增长5%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按2024年一季度用电同比增量给予每千瓦时最高0.05元奖励,其中,纳入2023年省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年报库的企业按2024年一季度用电同比增量给予每千瓦时最高0.1元奖励。2024年一季度新投产纳统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2024年一季度用电量给予每千瓦时最高0.01元奖励。奖励采用财政补贴电网公司发的方式兑现,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企业不安排。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国网三明供电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以下措施均需各县(市、区)负责,不再逐一列出〕

二、支持企业入规纳统。对纳入省工业企业供需对接平台“小升规”培育库的2024年新投产纳统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下转规上工业企业,市级财政给予每家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一季度新投产纳统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市级财政给予每家10万元一次性奖励、同时符合一季度增产增效奖励条件的可叠加享受。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

三、保障企业用工稳岗

(一)实施稳定就业奖补。鼓励企业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稳定职工队伍,对经当地有关经济部门确认,2024年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月用电量不低于1月用电量75%(含75%)的,按用工人数(以1月份企业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准)给予企业3—10万元的一次性稳就业奖补,其中50 人以下奖补3万元、50—100人(含50人)奖补5万元、100—300人(含100人)奖补8万元、300人以上奖补10万元。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工信局、财政局

(二)优化用工服务奖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引工,助力企业生产发展。对各类社会机构(含商会)、个人(含“老带新”员工)为我市辖区内企业引进劳动力且稳定用工6个月以上(提供一项社会保险作为认定条件),按每吸纳一名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大专及以上)和就业困难人员给予每人1000元、技能人才(中级技能证书及以上)给予每人800元、普工给予每人500元、每年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财政局

四、助力市场开拓。持续开展“全闽乐购”“乐购三明”等活动,深化“手拉手”对接活动,组织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推动供需互动产销并进。对一季度各级工信部门牵头举办(含承办)的工业产品促销活动,市级财政给予资金补助,可从切块下达的省级专项资金中列支,每场活动最高列支100万元。2024年通过省工业企业供需对接平台组织开展工业产品供需对接活动的工信部门,参会企业达25(含)-50家、50家及以上的,在兑现省级奖励政策基础上,分别给予举办方每场3万元、5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商务局、财政局

大工业投资推动“两节”期间重点工业项目、增资扩产技改项目建设,强化要素保障和协调服务,扩大有效投资。一季度力争实施千万元重点项目400项以上,完成固定资产投资95亿元以上,建成投产或部分投产40项;实施增资扩产技改项目245项以上,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5亿元以上,建成投产或部分投产30项。通过项目投资,带动全市工业投资和技改投资分别增长5%以上。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

六、加强春节招商。精心组织春节期间招商推介,争取新对接引进一批民企合作项目。对一季度民企对接成效明显、绩效综合排名前三的县(市、区)工信部门,分别给予5万元、4万元、3万元经费奖励,奖励资金由市工信局统筹安排。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

七、优化企业协调服务。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以县(市、区)为单位,每月至少组织1场产融对接活动。组建工作专班,加强企业复工复产跟踪服务,帮助企业做好生产衔接和要素保障,指导企业提前组织好春节前后生产安排,鼓励企业春节期间连续生产,迟放假、早开工组织开展节日期间坚持生产企业走访慰问活动,及时解决企业存在的困难问题,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稳定、产能充分发挥。力争至2024年2月25日(正月十六)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复工率达85%以上。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金融监管局

八、强化安全生产。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应急值守,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两节”期间工业企业安全稳定生产。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

本文件涉及奖补资金,除明确列支渠道外,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由受益地政府承担,资金来源从财政预算安排的各类专项资金中安排,其中市本级和三元区按照45:55比例承担。本文件涉及的奖补政策可同时享受,并可叠加享受各级其他惠企政策。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细化相关措施,放大政策叠加效应,确保一季度全市工业经济实现良好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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