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和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持续推进我省石化化工行业节能降碳和绿色转型,全面提高行业能效水平,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发改产业〔2021〕146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发布<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的通知》(发改产业〔2021〕1609号)精神,充分考虑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并广泛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企业意见,制定出台了《方案》,确保如期实现石化化工行业碳达峰目标。
二、目标任务
到2025年,通过实施节能降碳行动,炼油、乙烯、对二甲苯、合成氨、离子膜烧碱等重点细分行业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超过相应比例(《方案》的附件1),行业整体能效水平明显提升,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绿色低碳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三、范围期限
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四、重点任务
(一)严格实施项目源头管理
严格落实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从严开展工业固投项目节能审查。认真排查在建项目,原设计能效水平未达行业或标准先进水平的,应通过调整建设方案,并重新进行节能核查。科学评估拟建项目,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并做好新项目工艺路线、产品和能效水平的引导。
(二)有序推进节能改造升级
开展重点行业存量企业能效情况调研,建立改造企业清单。督促企业制定节能改造升级实施方案,明确推进步骤、改造期限、技术路线、工作节点、预期目标等,明确推进步骤、改造期限、技术路线、工作节点、预期目标等,;能效未达到基准水平的企业,应于2024年前改造完成。
(三)加快低效产能有序退出
提出《限制、淘汰生产工艺和产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严格执行。对能效水平落后的产能加强管理,开展能效标杆专项行动,引导企业对标对表提升能效水平。
(四)推广节能低碳技术装备
针对重点行业,加大先进节能装备遴选和推广力度,推广节能技术,推进节能技术改造。鼓励工艺余热、余压回收,实现能量梯级利用。
(五)推动产业协同集聚发展
严格按照石化产业规划布局规范行业发展,石化化工生产企业向化工园区转移,提高产业集聚集约发展水平。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降低单位产品能耗和碳排放。
五、保障措施
(一)提升节能降碳服务。搭建政企研技术对接平台,推动绿色低碳技术和装备攻关。开展技术改造评估,解读宣贯节能政策等。
(二)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依法依规查处违规上马、未批先建项目。加强日常监测和现场检查,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确保落实到位。
(三)强化企业用能监测。督促企业健全完善节能管理制度、能源统计制度,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落实能源统计和能源计量要求。全面强化企业能源管理,提升能源管理水平。
(四)加大政策资金支持。落实节能税收优惠政策,统筹各级财政资金,支持节能降碳能效提升。落实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鼓励政策。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倾斜支持节能降碳成效显著的重点项目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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