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产能办函〔2018〕4号
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日至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对我省2017、2018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将督导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进行通报(工信部联产业〔2018〕225号文)。为切实抓好通报典型问题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确保整改取得实效,根据《福建省工业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工信部 能源局2017-2018年淘汰落后产能督查情况整改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际,现制定《三明市贯彻工信部 能源局2017-2018年淘汰落后产能督查情况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明市工业行业化解低效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代章)
2018年11月16日
三明市贯彻工信部 能源局2017-2018年
淘汰落后产能督查情况整改方案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关于2017-2018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督导检查有关情况的通报》(工信部联产业〔2018〕225号文)要求,以及《福建省工业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工信部 能源局2017-2018年淘汰落后产能督查情况整改方案的通知》精神,推动我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问题整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针对国家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以点带面进行全面梳理和自查,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严格落实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相关要求,防止虚假整改或整改不落实不到位,确保落后产能平稳退出,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煤炭、水泥行业优胜劣汰。
二、整改内容
(一)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印发<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8〕462号)等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要求,将中央奖补资金及时发放到有关煤矿企业。
(二)进一步建立完善煤炭、水泥行业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排查(2018年11月20日前)。各有关县(市、区)淘汰落后产能牵头单位会同相关单位部门对2017-2018年淘汰落后产能煤矿进行摸底排查,全面自查,形成整改问题清单。
(二)落实整改(2018年11月24日前)。各地针对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举一反三,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分析深层次原因,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三)做好总结(2018年11月27日前)。各有关县(市、区)去产能牵头部门形成自查整改工作总结,并于11月27日前按水泥、煤炭行业相应报送三明市经信委原材料科、煤管局。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整改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各地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发挥去产能领导小组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压实相关部门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强化联合执法监管,健全联动工作机制和落后产能依法退出机制。
(二)强化信息公开,加强联合惩戒。各地牵头部门要常态化公开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信息,及时公布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不达标、应限期整改的企业名单和依法退出的企业名单,并通报相关部门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有效发挥在资质注销、差别电价、社会信用、融资、土地审批等方面的联合惩戒和信用约束。
(三)畅通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整合现有信访渠道和政府公共服务平台,设立统一的淘汰落后产能举报平台,加强社会监督,强化举报核查,依法依规处置,对未按期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和信用约束,进一步推动落后产能依法依规应退尽退。
三明市经信委原材料科联系人:陈永贵,电话:8242918,电子邮箱:yclk0598@163.com;
三明市煤管局联系人:陈其土,电话:5105773,电子邮箱:cqt7212962@163.com。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有关县(市、区)经信委、煤管部门。
三明市煤炭管理局 2018年11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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