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各县(市、区)经信局、环保局、质监局(市场监管局):
现将《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完成情况的通报》(闽经信函环资〔2018〕8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持续加强对已完成整治锅炉的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效。对发现的能效、环保不能稳定达标的锅炉,经信、环保、质监(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联动,该淘汰的淘汰,该整治的限期整治,确保能效、环保稳定达标。
附件: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完成情况的通报
三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三明市环境保护局 三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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