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省经信委关于开展福建省工业节能和循环经济示范试点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经信委能源科 时间:2018-02-23 08:29

各县(市、区)经信局:

为切实有效的推进我市节能和循环经济工作,现将省经信委《关于开展福建省工业节能和循环经济示范试点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闽经信环资〔20184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进行摸底,组织征集符合条件的企业(或产品、园区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经信局负责推荐辖区内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示范项目不低于2项,力争实现“十三五”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全覆盖;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示范项目不低于2项,合同能源管理示范项目不低于1项,能效对标示范项目不低于1项,节能技术产品推广目录不低于1项,节水型示范企业不低于2家,绿色设计产品不低于10项,绿色工厂不低于1家,资源综合利用示范项目不低于1项。

各县(市、区)经信局认真做好项目征集推荐工作,并按附件要求将推荐名单于2018年3月20日前报市经信委能源科。

联系人:罗德彬           电话:8295299

邮箱:smjmwnyk@163.com

 

附件:省经信委关于开展福建省工业节能和循环经济示范试点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三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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