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参评人员于2023年11月1日—11月8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至三明市政府五楼市工信局人教科(537室)领取证书(评审通过人员)、评审材料(本人请携带身份证,代领的请携带身份证及参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注意事项:
1、评审表务必放一份入个人人事档案。
2、评审未通过人员也要来领取评审材料,逾期未领本单位不再负责保管。
三明市工程技术经济专业
职称改革办公室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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