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请参评人员于2020年8月17日—8月21日至三明市政府三楼工信局人教科(325室)领取证书(评审通过人员)、评审材料、发票(本人请携带身份证,代领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领人身份证原件),请大家相互转告。
注意事项:
1、评审表务必放一份入个人人事档案。
2、评审未通过人员也要来领取评审材料及收款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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