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丽晶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时间:2016-09-01 17:47
明经信党〔2016〕67号
各县(市、区)经信局、委直属各单位、本委各科(室),有关企业:
经委党委研究决定,并征得市委组织部同意:
刘丽晶同志任三明市经信委产业协调和开发区管理科副主任科员;
邝 婧同志任三明市经信委生产服务业科副主任科员;
童友煜同志任三明市经信委中小企业科副主任科员;
胡笑妹同志任三明市经信委原材料与化工工业科副主任科员;
薛 军同志不再担任三明市经信委能源与资源综合利用科科长职务;
陈晓诚同志不再担任三明市经信委电子信息和软件服务业科科长职务。
中共三明市经信委委员会
201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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