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局,国网三明供电公司:
为切实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根据中共三明市纪委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教组发〔2019〕19号、闽纪办便函〔2019〕28号的通知》(明纪办〔2019〕23号)文件要求,我局研究制定了《三明市农村电网方面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按照要求落实好相关工作。
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10月28日
三明市农村电网方面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根据中共三明市纪委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教组发〔2019〕19号、闽纪办便函〔2019〕28号的通知》(明纪办〔2019〕2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专项整治漠视群众利益问题的部署要求,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着力解决农村电网公共基础设施正常使用和日常维护养护中存在的问题。
二、工作措施
(一)用电报装时间和各环节时限方面
1.自查自纠。排查是否要求用户重复提供资料,资料缺件是否由客户经理上门收取;是否取消电力客户设计文件审查及中间检查环节;在竣工检验(现场查验)时,是否提高检查标准,对合格供配电设施故意拖延时间、设置障碍等。
责任领导:市工信局、国网三明供电公司及各县(市、区)工信局分管领导
责任科室(单位):市工信局节能和能源科、国网三明供电公司、各县(市、区)工信局
责任时限:2019年11月10日前完成
2.落实整改。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压减客户办电时长。落实档案电子化政策,对于已有客户资料或资质证件尚在有效期内,直接从系统获取相关资料,不再要求用户重复提供,资料缺件由客户经理负责上门收取。取消电力客户设计文件审查及中间检查环节,在装表接电时签订供用电合同,办电环节压减为“申请受理、外部工程实施、装表接电”3个;对具备直接装表条件的,压减为“申请受理、装表接电”2个环节。进一步减化验收资料,不再收取设备厂家报告等六类资料,改为以“用户用电安全提示”的方式提醒用户。
责任领导:市工信局、国网三明供电公司及各县(市、区)工信局分管领导
责任科室(单位):市工信局节能和能源科、国网三明供电公司、各县(市、区)工信局
整改时限:2019年11月30日前完成
3.评估标准:农村用户平均接电时间控制在7天内。
(二)农网频繁停电治理工作方面
1.自查自纠。排查是否开展线路走廊清障,针对性落实预控措施;公司停电计划安排是否合理,是否坚持“一停多用”原则,编制配网年、季、月度停电计划;针对高故障线路,是否逐条梳理“一线路一方案”跟踪线路治理情况;是否采取措施提升配电网抵御雷害能力。
责任领导:市工信局、国网三明供电公司及各县(市、区)工信局分管领导
责任科室(单位):市工信局节能和能源科、国网三明供电公司、各县(市、区)工信局
责任时限:2019年11月10日前完成
2.落实整改。集中开展线路走廊清障工作,规范配网故障管理,配网故障做到“一事一分析”;严格管控超100时户数的计划停电事件,定期对超300时户数的停电事件进行穿透分析,发布典型案例;常态开展周停电事件时户数预算和实际停电核算,加强对计划停电全过程“六个时间”节点的零偏差管控;进一步优化停送电操作管理流程,合理安排检修计划,避免重复和频繁停电;针对高故障线路,逐条梳理“一线路一方案”跟踪线路治理情况,安排线路综合检修,按照“逢停必装”的原则落实线路防雷治理,重点提升配电网抵御雷害能力。
责任领导:市工信局、国网三明供电公司及各县(市、区)工信局分管领导
责任科室(单位):市工信局节能和能源科、国网三明供电公司、各县(市、区)工信局
整改时限:2019年11月30日前完成
3.评估标准:持续减少客户年均停电时间,全市农网供电区域用户供电可靠率提升至99.78%以上。
(三)农网低电压治理工作方面
1.自查自纠。排查是否存在线路重载、供电半径过长引发的供电质量问题;排查是否存在长期低电压的线路台区未立项或纳入改造计划;排查是否存在线路、开关等设备频发故障或供电能力不足等问题。
责任领导:市工信局、国网三明供电公司及各县(市、区)工信局分管领导
责任科室(单位):市工信局节能和能源科、国网三明供电公司、各县(市、区)工信局
责任时限:2019年11月10日前完成
2.整改落实。通过用电采集系统及配变供电能力平台开展配变运行监测,常态跟踪配变异常情况分析,落实整改计划,闭环管控;按照“先运维后工程”的思路,综合应用配变调档、三相不平衡调整等简单维护、检修手段快速完成运维“低电压”问题整治;对实施运维管控后仍存在低电压的配变台区,应用“低电压”排查治理手册,逐个台区落实改造技术方案,纳入配网建设全过程管控,实施低电压“销号”治理;采取新增出线、切改负荷、加装无功补偿装置等手段,消除供电半径过长、线路重载、短时低电压问题。
责任领导:市工信局、国网三明供电公司及各县(市、区)工信局分管领导
责任科室(单位):市工信局节能和能源科、国网三明供电公司、各县(市、区)工信局
整改时限:2019年11月30日前完成
3.评估标准:持续提升农网电压合格率,全市农网综合供电电压合格率提升至99.78%以上。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周密部署。各单位要提升政治站位,将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电网企业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成立农村电网方面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各单位要确定1名负责领导具体主抓,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二)加强统筹,健全机制。各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通过自查自纠、督促检查、整改落实,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完善政策制度和考核机制,持续推进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提高农村供电质量和服务水平。各单位要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下大气力抓落实,防止搞形式、走过场。
(三)加大宣传,强化督导。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全民参与,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公布受理方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各单位要于每月5、15、25日前向市工信局报送工作进展、解决突出的问题和发现的典型案例。各县(市、区)工信局要加强督促指导,按照相关要求对当地电网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市工信局受理涉及专项整治的举报事项,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联系人: 廖世潮 联系电话:8266625
传 真:8223720 邮箱:smjmwny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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