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局,局有关科室、直属单位:
按照《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落实福建省政府安委会进一步深化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明安委〔2019〕16号)有关要求,为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切实做到“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活动期间不发生重大社会影响生产安全事故,现就全市工信系统进一步深化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以下简称“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守住安全生产红线,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省、市《实施细则》要求,强化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问题,着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严格严肃执法问责,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严厉的措施、最严肃的问责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提供坚实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工作重点
按照工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进一步深化做好民爆物品行业、煤矿行业、有关信息化行业等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结合汛期安全生产特点,集中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和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相关行业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如下:
(一)民爆物品行业
1.民爆物品生产区域:工艺技术及生产设备设施是否符合行业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生产设备、联锁装置、门禁系统、视频监控设施是否运转正常,相关设备设施是否定期检修检测,是否有形成完整的维护记录;消防、防尘、防雷、防爆、防静电等相关安全防护措施、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是否正常运转;是否存在“三违”、“四超”行为。
2.民爆物品存储区域:危险品库区外部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范;民爆物品流向管理制度和“四防”制度是否严格落实;出入库登记、人员进出登记是否完整一致;寄存民爆物品、存放零散民爆物品现象是否存在;视频监控、消防、防雷、报警设施等是否有效运转;民爆物品搬运装卸堆放等操作是否按规范实施。
3.综合安全管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是否符合要求;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工作是否开展;企业职业健康基础工作是否开展;应急预案是否及时修订完善,是否组织开展相关演练活动。
(二)煤矿行业
1.煤炭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重点监管检查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是否到位、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完善和落实、安全投入保障是否落实、安全培训制度是否建立完善和落实、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是否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建立完善和落实、应急管理主体责任是否落实。
2.深入开展煤矿“打非治违”。严厉打击煤矿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列入淘汰关闭计划矿井,严禁擅自违法组织生产;二是长期停工停产矿井,加强日常盯守和巡查工作,严禁明停暗开,三是建设矿井,严禁边建设边生产或以建设之名行生产之实,严禁超期试运转和试运转期间突击生产。
(三)有关信息化行业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排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完善、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是否落实、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措施是否到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是否严格遵守、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职业病危害防控是否到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否落实并形成闭环、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并组织演练等。
2.生产一线的安全隐患排查。重点突出消防通道是否堵塞、消防器材是否按规定配备等消防安全;生产设备是否存在线路老化承载能力不足、电气线路乱拉等用电安全;电气设备防爆及静电消除措施是否落实、紧急报警装置是否有效等易燃易爆管控安全;密闭空间监护、危险作业监护、作业场所定期检测、毒(尘)源密闭、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危化品使用管理等防控安全以及仓储、作业空间安全等。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亲自督促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难点问题。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做好以人民为中心的保安全、保稳定工作,落实“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这个主线。
(二)督促企业开展全面自查。要督促相关行业企业对照本通知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立查立改,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找准问题和短板,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做到“闭环”管理。组织企业签订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自查自改承诺书(附件1),9月5日前将承诺书报属地主管部门备案并抄送各级安办。
(三)加强检查执法。局有关科室、直属单位要对辖区内县级部门安全指导全覆盖,对所监管行业领域企业抽查不低于10%;各县(市、区)工信局要对辖区内所监管行业领域企业检查全覆盖。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督促企业做到闭环管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提请政府安委会挂牌督办;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严厉打击、及时查处。对2018年以来各级发现的问题隐患,已过整改期限仍未整改的企业要严肃执法,该停产整顿的立即予以停产整顿,该关闭的立即予以关闭,确保各类事故隐患整改和非法违法行为打击到位。市工信部门将适时组织对各地进行抽查和调研指导。
(四)注重巩固提升。9月15日起,要组织对排查出的企业问题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对重复存在同类型重大隐患、隐患整改弄虚作假的企业要严格执法,确保前期排查出来的隐患全部整改到位。9月下旬至10月上旬,要进一步绷紧神经,以严防死守、盯死看牢为主线,全员发动,加强安全监管和执法检查,保持高压态势,确保该停的停到位,该管的管到位,持续抓好重要领域、重要目标、重要单位安全防范和风险管控,全力以赴为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创造安全稳定环境。10月上旬至10月底,要总结经验做法,巩固提升、形成长效机制,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五)加强宣传和信息报送。要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引导广大企业及职工积极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情况信息报送,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和工作情况。在9月10日、10月10日前将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及附件2、3、4报市工信局,并在10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市工信局。联系人:江湛;联系电话:0598-8241541,电子邮箱:smjmw8241541@126.com。
附件:1.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自查自改承诺书
2.各县(市、区)工信部门采取“五个一批”、“四个一律”等执法处罚措施企业名单
3.各县(市、区)工信部门约谈、警示通报名单
4.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情况表
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8月30日
附件1
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自查自改承诺书
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通知已经收到。按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要求,本单位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开展并完成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要求的自查自改工作。自查自改期间,本单位检查 项目,发现安全问题和隐患 项,整改 项,整改率 %;其中重大隐患 项,整改 项,整改率 % ,并按照要求建立相关台账。若有不实之处,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并按上限接受处罚。
承 诺 单 位:
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
2019年 月 日
附件2
各县(市、区)工信部门采取“五个一批”、
“四个一律”等执法处罚措施企业名单
填报单位: 日期:
重大隐患挂牌企业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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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月)XX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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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以来)XX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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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产停业企业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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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月)XX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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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以来)XX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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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缔关闭企业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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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月)XX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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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以来)XX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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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惩戒企业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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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月)XX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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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以来)XX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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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企业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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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月)XX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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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以来)XX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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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分两栏填报,分别报送1-7月份数据,8月份以来数据。
五个一批: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生产经营企业;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3
各县(市、区)工信部门约谈、警示通报名单
填报单位: 日期:
约谈
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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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月)XX企业或XX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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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份以来)XX企业或XX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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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通报
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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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月)XX企业或XX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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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份以来)XX企业或XX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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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分两栏填报,分别报送1-7月份数据,8月份以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