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通知
来源:市工信局运行科 时间:2019-04-26 16:08

各县(市、区)工信局

 为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工业企业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一、紧盯重点行业领域

 要结合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开展劳动防护用品检查工作,将企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使用情况纳入检查重点。要根据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情况,确定检查的重点企业和重点区域,紧盯煤矿、民爆等行业领域,同时对化工、冶金、制造加工等行业领域进行督促指导。

 二、深入开展检查和督促指导工作

   要依据《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关于<修改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83)认真开展劳保用品检查工作,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按照国家、行业或地方配备标准为从业人员配发劳动防护用品;配发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性能是否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生产企业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性能是否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从业人员是否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检查的劳动防护用品主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防护面具、防尘口罩、防护耳塞、防护鞋(靴)等。

 三、落实主体责任

 要将文件精神迅速传达至本辖区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开展劳动防护用品自查自改工作,抓好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普及劳动防护知识,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四、强化责任追究

要严厉打击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劳动防护用品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因未按要求配发或配发不符合性能的劳动防护用品而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要坚决倒查责任,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本次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市安办将予以通报。

 

                                                 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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