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类金融机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的通知
来源:市经信委中小企业科 时间:2018-09-06 17:04
 各县(市、区)经信局:

根据市处非办关于《关于转发〈进一步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的通知〉》(明处非办〔201816),进一步做好我市类金融机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工作目标

集中力量深入开展类金融机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依法清理整治类金融机构涉嫌非法集资的广告资讯信息,有效净化类金融市场。

二、工作措施

(一)开展全面排查。按照市经信委《关于转发〈福建省开展2018年类金融机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经信中小〔201823号)要求,对类金融机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进行全面排查,加大对重点媒体、重点区域的排查力度和监测防控。

(二)加强源头管控。各县(市、区)经信局要充分履行监管责任充分整合监管资源,丰富排查方式手段,将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测相结合。增强事前防范意识,督促类金融机构落实管理责任,强化自律意识;对其发布的广告资讯信息,严格审查是否涉嫌非法集资,努力封堵违法广告资讯信息发布源头;要注重从投诉举报中梳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拓展排查清理渠道。

)及时依法处置。将排查与整治相结合,建立健全部门会商、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确保排查、移送、甄别、处置等环节流畅有序。排查清理工作要严格依法,讲究策略,针对不同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的风险区别对待、分类处置。发现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的类金融机构,要综合运用约谈、行政指导等手段,严肃追究违法广告主体责任;有违法犯罪行为的,要依法移送公安司法机关。

(四)加强信息共享。建立健全部门会商、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确保排查、移送、甄别、处置等环节流畅有序。对发现非法集资线索,应及早介入处置,或及时移交相关部门,杜绝“一删了之、一罚了之”。对存在跨区域风险的非法集资行为,要及时报市、县处非办协调开展联合清理排查,形成联防联控联治工作格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经信局要高度重视此次排查清理工作,从防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狠抓贯彻落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职责,明确职责分工,增强协同联动,推动排查清理工作深入化、制度化、常态化。

(二)广泛宣传推广。加大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的宣传工作力度,搭建线上线下立体宣传平台,深入宣讲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曝光典型虚假违法广告,引导社会公众增强法律意识和识别能力,自觉举报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线索,有效净化社会舆论环境。

)做好总结报送。各县(市、区)经信局要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能,拓展新思路,确保排查清理活动工作取得实效,并于9月20日前将排查清理工作总结及《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情况统计表》(附件4)反馈我委。

 

附件:1.八类涉嫌非法集资广告

2.融资类广告审查参看标准

3.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重点

   4.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情况统计表


                                              三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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