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三明市开展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风险专项整治下一阶段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辖区小额贷款公司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抓好贯彻落实。
三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8月31日
三明市开展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
风险专项整治下一阶段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我市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风险防控工作,根据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开展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风险专项整治下一阶段工作方案〉的通知》(闽经信中小〔2018〕217号)精神和三明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办《关于印发<三明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下一阶段工作方案>的通知》(明整治办〔2018〕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中央、省、市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国家、省、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办的统一部署,深入推进我市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工作。争取再用1-2年时间,通过清理整顿,基本完成我市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专项整治和风险化解工作,初步建立适应互联网金融特点的小额贷款公司网络贷款业务长效监管机制。
二、工作原则
(一)属地监管,落实责任。市经信委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排查、防范、监测、预警和专项整治工作,指导督促各县(市、区)经信局做好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排查、防范、监测、预警和专项整治工作。各级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应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和上级监管部门指导下,按属地监管原则,做好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监管及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排查、防范、监测、预警和专项整治工作。
(二)全面整治,突出重点。全市各级监管部门要在前一阶段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全市范围内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开展情况实施全面排查和清理整顿,防范违法违规业务的发生,净化我市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环境。
(三)底线思维,完善预案。要坚持法治思维和底线思维,坚持内紧外松、分类处置。在统筹考虑各种突发风险的前提下,制定完善的处置预案,做好压力测试,注意方式方法,严防在处置时发生次生风险。要坚决落实属地责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和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底线。
三、工作机制
各地既要立足当前,坚决按照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全市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摸排、整改,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又要着眼长远,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监管,建立健全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早防、早识、早治的长效机制,实现快速定位,打早打小。各地监管部门在工作中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强化协作,要主动建立跨部门联合整治的工作机制,从多方面形成合力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四、工作任务
要以重点区域风险为目标,认真摸排,既要摸清重大涉嫌非法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业务平台、企业经营风险规模,又要摸透案件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风险情况,争取做到对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总体风险情况心中有数,要边整边改,建章立制。
(一)工作重点
1.严格准入管理。因国家工商总局前置审批目录与我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在工商登记程序上尚无法一致,专项整治期间,原则上停止新设小额贷款公司(含网络小额贷款公司),正常办理小额贷款业务经营资格注销业务。未经监管部门批准,任何企业不得在企业名称、经营范围和业务宣传中使用“小额贷款”“网络小贷”“网络小额贷款”等字样。对于违规企业,各级监管部门应依法推送工商登记机关予以变更。
2.各地监管部门要综合工商登记信息、股东投资人实际控制人资信状况、举报投诉、技术排查等多方面信息,进一步对全市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风险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持续完善机构名录,做到一户一档。
3.根据风险排查情况,综合考虑业务规模,提出分类监管和分类处置意见。对于不符合条件开展网络小贷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各地监管部门要坚决予以打击;对于前期已取得网络小贷业务资质,但长期未开展网络小贷业务的,应依法劝其主动申请注销网贷资质;对于已取得网络小贷业务资质,但根据《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需整改的小额贷款公司,各级监管部门要督促其限期整改,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应依法取消其开展网络小贷业务的资质。
4.对于现场检查结果应予以公开披露,对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的小额贷款公司要从严从重处理,要综合运用无风险良性退出、行政处罚、依法取缔、刑事打击等手段,切实化解风险。对于违法违规情节严重、在规定时限内难以完成整改以及不配合整改、顶风开展违规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各级监管部门应明确出具监管意见,报当地整治办落实相关取缔措施。
5.各地监管部门要会同当地公安、网信、工商、信访等部门落实好各项维稳措施。一是开展互联网金融营销广告宣传的监督管理,严禁金融机构、媒体、网络平台等为非法网贷活动提供便利;二是进行金融知识普及教育,用典型案例教育群众,增强群众的金融消费风险意识;三是加强对网络舆情的正面引导,各部门协同配合,及时清理误导性信息、有害信息、虚假信息;四是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必要时提请当地整治办管控相关人员,查封相关账户,做好资产变现追缴的前期准备工作,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等处置风险的风险。
6. 各级监管部门要及时将从事非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活动的企业和个人列入涉金融领域黑名单,并将失信名单当事人通过“信用福建”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向社会公布,开展失信联合惩戒。
(二)时间安排
根据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网络小额贷款领域清理整顿完成时间延长至2019年6月底前。各地监管部门应于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将上季度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贷业务清理整顿、整改进展情况报送我委。
联 系 人:童友煜
联系电话:0598-8295266,邮箱:zxqyk5266@163.com
附件: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专项整治情况表
附件
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专项整治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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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风险情况 |
工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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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是否 经批准 |
网络平台名称 |
涉及网贷产品 名称 |
是否被 投诉 |
是否跨省 开展业务 |
采取的 工作措施 |
风险评估 情况 |
处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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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电话: 年 月 日
备注:1.“是否经批准”按实际情况填报,按线上业务和线下业务是否经批准分别填列。
2.本表格应于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上报市经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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