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三明市类金融机构风险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经信委中小企业科 时间:2018-08-20 16:51
 各县(市、区)经信局

现将《三明市类金融机构风险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820

(此件主动公开)


三明市类金融机构风险排查和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我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类金融机构(以下简称“类金融机构”)监管工作,全面摸清类金融机构违规经营情况及风险底数,根据经信委《关于印发〈福建省类金融机构风险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闽经信中小〔2018〕182)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建立健全责任明确、上下联动、齐抓共管、配合有力的类金融监管工作格局,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坚决整治严重干扰类金融市场秩序的行为,坚决防范化解类金融风险。在各级类金融机构监管部门(以下简称“各级监管部门”)共同努力下,类金融机构合法合规经营意识进一步提升、行业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类金融机构监管部门监管能力进一步增强,类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作用进一步显现。

二、工作原则 

  (一)属地管理。市经信委对全市类金融机构监管负总责,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类金融机构风险防范、检查、预警、查处等监管工作,指导各县(市、区)类金融监管部门做好类金融机构各项监管工作。各级监管部门应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和上级监管部门指导下,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做好辖区内类金融机构风险排查、整治和日常监管工作。 

  (二)严守底线。各级监管部门要以强化类金融机构日常监管为重点,加强功能监管,重视行为监管,防控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业务风险,严查监管红线,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行业性风险底线。 

  (三)维护稳定。各级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机制,加强协作配合,认真做好涉及类金融机构的信访维稳和舆情引导工作。落实维稳属地责任,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积极导入法治轨道,及时回应群众诉求,配合有关部门严格依法处置案件,切实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企业自查。8月下旬至9月上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类金融机构全面自查活动,重点自查经营许可情况、资金来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业务经营情况等(详见附件1),并填报《福建省2018年类金融机构自查/排查情况表》(详见附件2),于9月10日前上报县(市、区)经信局。

  (二)开展专项排查。9月中旬至9月底,在各类金融机构自查基础上,各县(市、区)经信局集中开展专项排查活动,对各类金融机构逐家开展现场检查,并在类金融机构上报的《福建省2018年类金融机构自查/排查情况表》上逐一填写排查意见,于9月底报送市经信委。10月份,市经信委将结合各县(市、区)经信局排查情况和省经信委“2018年类金融机构现场专项审计”工作,通过实地走访、现场检查等方式排查、核实,摸清违规事项和风险程度。

  (三)实施专项整治。11月至12月,各县(市、区)经信局针对专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存在问题的类金融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整改不达标的,按照《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福建省小额贷款公司暂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强化后续跟踪。各县(市、区)经信局在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应持续加强对辖区内类金融机构的后续跟踪和日常监管,尤其是对已发现问题、未开展业务、不报送报表、不配合监管的类金融机构,要加大监督检查频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类金融机构风险排查、整治和监管工作。进一步强化类金融机构监管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确保专项排查人员到位、职责明确、措施有效,切实摸清违规情况和风险底数,做到严格履责,严肃问责,形成有风险没有及时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风险没有及时提示和处置就是渎职的严肃氛围。 

  (二)强化日常监管。各级监管部门要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培育以审慎为核心的监管理念,坚持将审慎理念贯穿于监管工作的各个环节,综合采取走访、检查、约谈、监测、举报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管,及时发现问题,迅速采取措施,努力把风险化解在一线,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建立监管台账。各级监管部门要建立类金融机构监管档案,做到“一企一档”,每家类金融机构自查情况、排查情况、整改情况都要逐一入档,日后各项检查、监管材料都要及时归档,做到有据可循,有档可查,实现对类金融机构的系统化、规范化管理。 

  (四)做好信息报送。专项整治结束后,各县(市、区)监管部门要认真总结工作成果,深入分析辖区内类金融机构总体风险情况,详细说明存在问题的类金融机构情况及整改情况,形成风险排查和专项整治总结报告,于2018年12月20日前连同《三明市2018年类金融机构风险排查和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附件3)一并报送市经信委。 

融资担保、小额贷款联系人:市经信委中小企业科童友煜  

联系电话:0598-8295266  邮箱:zxqyk5266@163.com

典当行联系人:市经信委生产服务业科邝婧

联系电话:0598-8223990  邮箱:smjxwfwy@163.com

 

附件:1.福建省018年类金融机构自查/排查整改重点

       2.福建省2018年类金融机构自查/排查情况表

          3.三明市2018年类金融机构风险排查和专项整治情

      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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