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同意三明市永安万年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
来源:市经信委中小企业科 时间:2018-08-07 11:12

永安市经信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三明市永安万年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更的请示》(永经2018106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小额贷款公司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2〕32号)和福建省经信委《关于实施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部分变更事项委托审批的通知》(闽经信中小〔2016〕144号)规定,研究批复如下:同意该公司股东温木儿将其持有的0.5公司股权转让给股东赖月琴,变更后赖月琴持有公司股权1.5%温木儿不再持有该公司股权,公司章程相应修改。

    请你收文后,即通知该公司持本批复及相关材料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并在20日内在省小额贷款公司运营统计平台完成信息变更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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