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来源:市经信委运行科 时间:2018-05-03 16:27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任务,加大隐患排查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保障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健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将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考核和述职述廉的内容,并作为干部提拔任免、评先评优重要参考依据,对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根据省、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结合经信系统实际,分解下达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至各县(市、区)经信及本委相关室,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面开展,完成好年度目标任务。

(二)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全面贯彻中央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及省、市实施意见,按时完成涉及经信部门工作任务,推动各项改革发展任务和工作措施的落实。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安全生产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三)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围绕全年重点安全保障任务,适时组织开展民爆、煤矿行业安全领域监督检查,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记录建档、督促整改,形成隐患和问题排查整改闭环管理的规范台帐,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加大典型违法行为曝光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四)加强民爆物品行业安全监管。一是进一步明确县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职责,强化安全生产属地监管。二是严格开展民爆生产销售许可审,发现企业存在不确定重大风险或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到位的,坚决不予申报年检合格。三是促进安全生产技术进步,落实《福建省提高民爆物品行业安全管理水平六条措施》,推广先进生产工艺、技术、装备,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加快淘汰落后装备,有序推进民爆中心库建设,推进民爆危险源集中管理。四是加强事故隐患和风险管控,落实《福建省民爆物品行业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法》及《实施细则》,推动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五位一体”的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制度体系,重大安全风险无法有效管控的实行“一票否决”,完善新材料、新工艺、新业态安全风险评估管控机制。配合各级安委会推动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和应急平台建设。五是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完善民爆物品行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指导企业定期开展以现场处置方案为主导的应急演练。六是落实《福建省民爆物品行业职业病防治工作措施》,督促民爆企业依法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深化职业病危害排查治理。

(五)加强煤矿行业安全监管市煤管局应专项制定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下发各产煤县(市、区)煤矿行业管理部门贯彻执行。

)推进煤炭去产能。一是积极引导各县(市、区)加大煤炭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加快退出不安全、不达标的产能以及长期停工停产的“僵尸企业”,推动落后产能煤矿“能关早关”“应关尽关”。二是督促各县(市、区)加强对已纳入2018年关闭退出计划煤矿的巡查检查,严格执行县级专人包矿盯防制度,逐矿落实盯防责任,按规定时限落实井口封闭填实措施。三是督促各县(市、区)认真落实福建省煤炭去产能指标交易工作实施方案,指导有关单位开展2017年煤炭去产能指标交易工作。

)开展化工行业相关专项治理。按照我市出台的推进城市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协调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解决相关问题,督促、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按计划实施。督促各县(市、区)指导搬迁改造企业制订具体搬迁改造实施方案,启动搬迁改造工作。帮助搬迁改造企业落实我搬迁改造政策和申请工信部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导向计划资金。

)做好消防安全相关工作。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指导督促民爆物品生产、销售的消防安全管理,将消防产业纳入应急产业同规划、同部署、同发展。贯彻落实《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部署、组织直属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适时开展督查,督促直属单位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宣传教育、应急演练等。 

  ()指导工信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行业发展政策,在制订产业发展规划等过程中,统筹考虑安全生产因素;对企业提出符合行业准入与规范条件公告的申请,严格按照行业准入与规范条件要求,审查相应的安全生产要件,不符合条件的不予通过审查;配合安监等部门组织开展有关安全生产专项行动,落实好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文化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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