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经信委运行科 时间:2018-01-02 17:35

 

各县(市、区)经信局,委有关科室、直属单位

根据市政府安办《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明安委办〔2017142号)要求,现就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工作部署。2018年元旦春节是党的十九大后首个元旦和新春佳节,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针对冬春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部署强化安全防范措施,督促职责范围内所监管企业认真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加强安全管理和岗位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三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三阶段工作的通知》(明经信综〔2017179号)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企业自查、加强检查,开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严厉查处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和隐患,特别是要加强对前两个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隐患的跟踪复查,确保整改、管控到位。同时要按照我委《转发市政府办关于加强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明经信综〔2017184号)要求,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工作推进职责范围内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要严格“两节”期间停产停工、节后复产复工企业的安全监管监察,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严防停产停工和复产复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

三、加强煤炭安全生产工作。一是严防岁末年初突击高强度生产,严格按公告生产能力组织生产,严禁超能力生产和违法组织生产。二是加强对停产停建矿的监管,严格落实专人盯防制度和县有关部门每周一查措施,落实复工复产验收制度,严防违规复产复工引发事故。三是强化瓦斯防治,进一步完善通风系统,加强井下密闭管理,将所有工作面纳入监管范围,加强测风测气、监控系统和局部通风管理,按规定布设工作面瓦斯传感器等设施,落实下井人员检身制度,防止非矿用设备下井。

    四、加强应急管理。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做好各项应急准备,遇到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科学处置。督促节日期间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加强员工特别是重点岗位人员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稳定职工思想,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全员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12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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