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三明市工信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时间:2020-07-10 11:10

各县(市、区)工信局,局有关科室、直属单位: 

  现将《三明市工信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工信局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工作情况请及时报送市工信局。   

  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624      

三明市工信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福建省工信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机制,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着力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消除安全隐患,着力深查、细查、严查,着力补短板、堵漏洞、扫死角,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安全生产事故。 

  二、主要任务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一是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各县(市、区)工信局分级分批组织相关干部和所监管行业领域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加强宣传贯彻。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开设专题专栏,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形成集中宣传声势。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省、市实施细则,健全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消除盲区漏洞。 

  (二)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加强安全考核,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健全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二是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底前所监管行业领域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加强企业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记录、评价,防止漏管失控。四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落实民爆物品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五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突出企业安全生产的日常化、显性化,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六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监管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三)民爆物品行业安全专项整治 

  1.安全生产基础方面:重点整治企业生产区、库区内外部安全距离不满足设计规范要求,《民用爆炸物品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089-2018)中强制性条款落实不到位,不合格品不按规范进行处理,视频监控存在盲区,工艺技术及生产设备设施不符合行业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生产线关键工序、重点岗位监测不到位,主要生产设备技术、安全联锁参数等设置不合理、预警不到位,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分级、标识不规范等问题。2.人员配备和教育培训方面:重点整治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不按规定配齐、配全、配强,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不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从业人员掌握本岗位安全风险和应急处置措施不到位、未经培训合格上岗等问题。3.隐患排查治理方面:重点整治企业未按规定开展安全检查,对各种检查发现的隐患未按“五落实”原则落实整改闭环管理,未对隐患“举一反三”开展“回头看”导致同一问题反复出现等问题。4.日常安全管理方面:重点整治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安全管理五统一(管理、标准、制度、培训、考核)未有效推进,生产现场员工执行安全行为不规范,企业、生产线停产或复产手续不完整,储存库区值班室建设、安全标志标识设置、员工着装、值班值守、出入库登记等不符合规范要求,民爆物品搬运装卸堆放等操作不按规范实施,存在“三违”、“四超”行为等问题。5.安全资料符合性方面:重点整治企业安全评价报告、工艺技术及设备鉴定证书、设计图纸等与企业现状不一致问题。6.应急管理方面:重点整治企业应急预案与实际不符,配备的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未进行经常性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完好、可靠,未组织应急演练,未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未根据评估结果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改进应急管理工作等问题。7.消防安全方面:重点整治企业消防器材维护保养不到位,人员对消防器材操作不熟练,火灾防控措施不到位,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等问题。 

  (四)煤矿行业安全专项整治 

  1.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方面:健全完善地方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十四五”期间煤矿安全生产规划。2. 落后产能淘汰退出方面:深入推进灾害严重以及落后煤矿淘汰退出,严格准入门槛,规范产能核定及小煤矿技改扩能。3.“打非治违”方面:将“打非治违”工作贯穿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过程,同步推进实施。4.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方面:严格落实部门属地监管责任,实行监管领导干部联系指导制度,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举报制度,督促煤矿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5. 煤矿重大灾害治理方面:加大煤矿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力度,强化重大灾害治理能力建设,突出 “三类”重点灾害整治。6. 煤矿安全基础建设方面:健全煤矿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提升煤矿企业法规标准的执行力,推进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持续提升,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向纵深发展,提升应急救援水平。7. 煤矿安全科技创新和“四化”建设方面:加快推进煤矿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加强煤矿安全科技攻关和先进技术推广,推进煤矿装备更新换代,全面推进落实煤矿“一优三减”措施。8.监管执法效能方面:坚持严格规范精准执法,强化监管信息化建设,综合运用信用监管机制,强化对“关键少数”的问责追责。 

  (五)有关信息化行业安全专项整治 

  督促电子信息制造、软件行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突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规章制度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机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日常管理、危险物品项目建设及储运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特种设备的管理使用、工艺设备的安全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危险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消防安全、应急预案与应急演练等内容。督促企业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排查生产设备是否存在线路老化承载能力不足现象、生产场所消防器材是否按照规定配备并定期检查、生产场所安全通道是否保持畅通等方面,指导企业开展车间厂房、集中住宿的员工宿舍、出租出借场所等房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抓好隐患排查结果的闭环处理,强化隐患排查项目清单管理,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和责任措施落实。 

  (六)指导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管理 

  1.依“三定”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工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指导工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安全监管部门监管要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2.推动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压实压紧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按职责分工配合相关部门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环保管理,包括留存和废弃装置安全状态、危化品安全管理与处置、设备和管线安全拆除等; 督促搬迁企业加快搬迁改造进度,细化搬迁改造企业工作推进方案,进一步明确具体时间节点及每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倒排进度,挂图作战,加强验收管理,全面推进搬迁改造项目验收工作。 

  3.积极配合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配合工信部加强机动车生产企业生产准入管理,督促企业按照《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有关要求进行生产,从源头上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配合引导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执行《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组织开展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 

  三、时间安排 

  20205月到2022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5月至6月)。各县(市、区)工信局和有关企业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细化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全面宣传、发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 

  (二)排查整治(20206月至12月)。组织对所监管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坚持把保证人身安全放在大排查大整治的首要位置,对查处的隐患要当作事故予以重视。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分门别类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制度措施等“四个清单”,做到“一县一册、一企一档”,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四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推进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所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及时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好的经验做法,形成制度性成果,推广应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工信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指导督促各项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综合协调,指导督促成员处室细化职责分工,明确任务清单,规范工作要求,加强督促检查,落实各项任务。各县(市、区)工信局要强化领导,认真研究制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抓出实效。 

  (二)全面落实责任。各县(市、区)工信局要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着眼抓长效抓日常抓经常,坚持“严”字当头,做到严格管理、严肃查处、严厉问责,对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做到有检查通报、有问题清单、有督促整改、有复查验收、有反馈报告,做到挂牌督办、事了销号,形成工作闭环,推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到实处、抓出实效。各企业要扛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依法全面履责,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抓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员发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企业安全发展。 

  (三)改进监管方式。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彻底解决。加强指导服务,帮助解决企业安全生产难题。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对专项整治自查自改不落实、存在重大隐患或发生事故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开展集中培训教育。对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追责问责,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渠道,及时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曝光违法违规行动,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推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广泛参与、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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