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
来源:市经信委运行科 时间:2018-07-03 11:36

各县(市、区)经信局,委有关科室、直属单位:

  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明安委办〔201845号),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努力解决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宽、松、软的问题,规范执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现就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强化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努力达到四个100%、确保三个继续下降:对区域内重点企业检查执法率达100%,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率达100%,对检查发现存在安全生产问题企业的复查率达100%,对举报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核实查处率达100%,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工作措施

  (一)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各县(市、区)经信局,委有关科室、直属单位要围绕本辖区民爆物品行业、煤矿行业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实际,依职责确定重点监管执法的企业,加大执法频次,建立动态监管执法机制。

  (二)加强重大风险重大隐患管控。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强重大风险管控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整体方案的通知》(明安委〔201738号)要求,制定相关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规范,明确安全风险类别、评估分级的方法和依据、管控制度措施,明晰重大隐患判定依据,建立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台账,加强检查执法,督促企业落实管控责任。

  (三)加强重点环节执法检查。按照分级分类监管执法的要求,摸清重点监管执法企业的底数,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三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5月—8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经信综〔201856号)要求,将附件中各行业领域检查表作为检查执法的主要内容,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4100%”要求开展自查自纠,着力查隐患、找问题、补短板、堵漏洞,举一反三抓好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有效化解管控安全风险,集中整治一批安全生产领域事故隐患,打击一批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

  (四)查处非法违法行为。要重点查处打击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停产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瞒报事故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等非法行为;重点查处安全管理混乱、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对重大事故隐患置若罔闻、隐患治理不到位、涉及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浓度(强度)严重超标且采取措施不力、中介机构弄虚作假、拒绝或阻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等违法行为。集中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切实做到整改一批、处罚一批、关停一批、移送一批、警示一批。

  (五)强化执法力度。要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法定职权,依职责制定执法专项工作方案,突出执法重点,严格开展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严厉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对涉及多部门监管的行业领域,要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开展联合执法。严格落实“双随机”检查执法要求,健全完善执法人员名录库和执法对象名录库,确保检查执法透明度和威慑力;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举报查处工作机制,做好核查处罚。

  三、工作安排

  (一)宣传部署(6月中旬)。各县(市、区)经信局,委有关科室、直属单位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大力开展宣传动员,使监管干部和辖区内所监管行业领域企业了解掌握执法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工作重点,推动基层和企业真正“动起来”。

  (二)全面推进(6月至11月)。

  第一阶段(6月),各县(市、区)经信局,委有关科室、直属单位督促指导本单位所监管行业领域企业,认真开展安全隐患、违法违规问题自查自纠,切实消除不安全因素,并签订自查自纠承诺书。要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摸清重点监管执法对象的底数,建立重点监管执法对象名录库。结合当地政府部署,将自查自纠情况、重点监管执法对象名录库报同级政府安办备案,并报市经信委。

  第二阶段(6月至11月),各县(市、区)经信局,委有关科室、直属单位围绕执法重点,组织监管执法人员严格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扎实推进执法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实。严格落实执法“双公示”制度,及时公开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信息。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通过组织学习、培训交流等活动,不断提高执法效能,促进精准执法。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经信局,委有关科室、直属单位相关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实施,亲自过问、亲自督促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带队开展重大执法活动,协调解决行动过程中的难点问题。

  (二)加大打击力度。要深入分析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产生的主要因素,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有效打击,坚决查处包庇、纵容、支持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政府工作人员,坚决查处因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责任人。

  (三)营造良好氛围。要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和引导有关部门、企业及职工全面理解、参与和推进专项行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渠道,确保执法专项行动取得良好成效。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市、区)经信局,委有关科室、直属单位于每月2日前将上月行政执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报送市经信委运行科,分别于720日前、1220日前报送总结报告,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报送。

联系电话:0598-8241541,传真:0598-8223115

邮箱:smjmw8241541@126.com

 

 

 

                            三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6月25日

 

 

 

   

 


附件

行政执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2018年   月至   月

项目内容

计量单位

合计

执法对象行业领域

执法对象行业领域

执法对象行业领域

列入检查对象企业数

 

 

 

 

监督检查次数

 

 

 

 

查处一般隐患

 

 

 

 

一般隐患已完成整改数

 

 

 

 

查处重大隐患

 

 

 

 

重大隐患已完成整改数

 

 

 

 

行政处罚次数

 

 

 

 

行政处罚金额

万元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数

 

 

 

 

提请关闭企业数

 

 

 

 

纳入联合惩戒对象或黑名单企业数

 

 

 

 

媒体曝光企业数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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