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信局:
根据省经信委《关于进一步抓好小额贷款公司涉及“现金贷”业务排查和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闽经信函中小〔2018〕526号)文件,部分“现金贷”平台通过手机回租违规放贷等手段逃避监管,变相开展“现金贷”业务,致使金融消费者蒙受较大损失。为防范小额贷款公司经营风险,确保不出现影响社会安全稳定事件,现就进一步做好小额贷款公司涉及“现金贷”业务排查和清理整顿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排查整顿。请各县(市、区)经信局继续加强对辖区内的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并开展“现金贷”业务排查和整顿。对涉及“现金贷”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对确有利率畸高、强行搭售商品及服务、虚假售卖、违规放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小额贷款公司应及时予以清理整顿,情节严重的应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置。
二、抓好宣传警示。各县(市、区)经信局应当密切关注舆情信息,加大宣传力度,在小额贷款公司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以悬挂标语横幅等形式开展小额贷款公司合规经营宣传,增强小额贷款公司合规经营意识,提升群众对非法金融活动的辨识能力和防范金融风险意识。
三、加强应急处置。请各县(市、区)经信局根据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情况,提前做好应急预案,切实落实对重点机构的盯防责任和风险预警工作,要继续完善风险监测、预警、处置和应对机制,同时可联合各地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与监管,最大限度地避免产生次生风险,预防和降低风险事件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维护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请各县(市、区)经信局根据本通知要求尽快开展排查工作,于7月6日前将相关工作情况及应对措施报送我委中小企业科。
联系人:童友煜,电话:0598-8295266,邮箱:zxqyk5266@163.com
附件:现金贷花样不断翻新“偷天换日”逃避监管
三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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