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明经信中小〔2018〕5号
各县(市、区)经信局: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切实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服务小微企业、“三农”的融资功能和作用,推动全市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迈上新台阶,根据省经信委《关于推动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有效运营的通知》(闽经信中小〔2018〕54号)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经信局要督促尚未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尽快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推动已开展业务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稳步拓展业务,逐步做大做强,回归融资担保服务本源,凸显政策性功能定位,发挥服务小微、“三农”的作用。 二、省经信委将于今年7-8月对各地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业务推进情况实施现场专项督导,并在年底对各设区市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各县(市、区)经信局认真制定并实施本地区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2018年度目标任务,我委将结合各县(市、区)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业务开展情况,对负责的金融风险防控指标考核进行打分。《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2018年度目标任务表》(附件)于3月13日前盖章上报市经信委,电子版发送至市经信委中小企业科邮箱:zxqyk5266@163.com。
附件: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2018年度目标任务表
三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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