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信局:
为支持我市地产工业产品开拓市场,提高本地优质企业市场占有率和产品竞争力,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征集第4批三明市工业产品推荐使用目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录》产品的品种范围
我市工业企业所生产的工业产品均可自愿申报工业产品推荐使用目录。
二、《目录》产品推荐条件
(一)在三明地区注册登记、依法经营的工业企业;
(二)产品具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监督检验合格报告,对有强制性认证和生产许可证要求的产品必须获得相关证书。
三、申报材料
企业需提供由当地经信局推荐盖章的《三明市工业产品推荐使用目录企业申报表》及电子版(信息调整企业需提供地经信局推荐盖章的《已列入目录企业信息调整申请表》及电子版);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监督检验合格报告复印件;产品合格证书复印件;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产品标准复印件;涉及国家强制认证和特许经营生产许可证的产品,提供国家相关部门发放的资质证书的复印件;申报产品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及商标图片电子版;企业法人签名加盖公章的承诺书。纸质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四、申报程序
申报企业应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以及企业申报表和商标图片电子版,统一报送至当地经信局。已列入第1-3批次目录的企业,需调整产品目录、企业联系人等信息的,需填报《已列入目录企业信息调整申请表》并补充提交相关材料。各县(市、区)经信局需对辖区内企业申报材料及企业实际生产地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统一报送至市经信委经济运行科,同时将企业申报表、信息调整表、企业商标图片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mjmw8241541@126.com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8259907、8241541。
市经信委将组织专家对相关情况进行统一评审,确定拟列入《目录》的企业名单,并在市经信委网站对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发布当期《三明市工业产品推荐使用目录》。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企业及有关机构所提供的数据应当真实可靠,申报企业所申报的产品必须质量稳定,未出现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问题,对已入选目录的企业如发现虚报、假报,经核查属实后,将取消地产目录资格且不再受理该企业的申请。
(二)三明市工业产品推荐使用目录实施动态管理,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定期调整,具体目录以市经信委网站“三明市工业产品推荐使用目录”栏目公布为准。
附件: 1.三明市工业产品推荐使用目录企业申报表
2.承诺书
3.已列入目录企业信息调整申请表
三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6月3日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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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工业产品推荐使用目录企业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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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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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 |
企业法人代码: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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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办公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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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生产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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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销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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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产品名称 |
商标名称及图片 |
产品是否有 强制性认证要求 |
产品是否有 生产许可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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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经信局推荐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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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电话: 申报日期: |
附件2:
承诺书
三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根据《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等有关规定,我公司对所生产的产品郑重承诺:
1、对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在产品生产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不使用任何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原材料。
3、产品涉及国家强制认证、特许经营生产许可证的,按贵委要求提供国家相关部门发放的证书,对隐瞒不报承担全部责任。
4、国家对生产许可有新的要求时,同意按新要求进行补充完善。
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已列入目录企业信息调整申请表 |
企业名称(盖公章): |
申请调整的内容(详细列出调整项目): |
县(市、区)经信局推荐盖章: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申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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