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四季度中型水电站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12-26 11:11

 

明经贸能源〔2011〕56号

 

三明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四季度

中型水电站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有关水电站:

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切实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明安委〔2011〕71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2011年秋冬季节期间安全供电保障工作,确保秋冬季节期间的电力供应安全、电网可靠运行,结合季节安全生产特点,进一步做好年度检修安全工作。经研究决定于11月1日至12月30日期间在全市25座中型水电站中开展第四季度安全大检查,有关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内容和方式

各单位应按电力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通过自查的形式排查本单位在保电方案、电网运行、设备运行、发电安全、电力设施保护、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消除薄弱环节和隐患,完善保电措施和预案,确保发、输、变电设备处于正常状态,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检查中要切实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二、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必须认真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的要求,通过本次安全大检查,健全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应急预案管理和演练,对今年以来开展“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的总体情况、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大检查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于11月30日前报送市经贸委能源与资源综合利用科(邮箱:smjmwnyk@163.com),12月30日前市经贸委组织抽查。

    附件:中型水电站名单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主题词:能源  水电  安全  通知

  抄送:省经贸委,市政府办、市安监局。

三明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2011年11月1日印发


附件:

中型水电站名单

序号

属地

电站名称

1

永安

丰海水电站

2

永安

鸭姆潭电站

3

永安

上坂电站

4

永安

西门电站

5

永安

贡川电站

6

三元

竹洲电站

7

三元

台江电站

8

三元

东牙溪水库

9

梅列

斑竹电站

10

沙县

城关电站

11

沙县

高砂电站

12

泰宁

良浅电站

13

将乐

大言电站

14

将乐

孔头电站

15

将乐

范厝电站

16

将乐

黄潭电站

17

将乐

高唐电站

18

大田

六角宫电站

19

尤溪

雍口电站

20

尤溪

南溪电站

21

尤溪

双剑潭电站

22

明溪

蒙州电站

23

明溪

水口电站

24

清流

嵩口坪电站

25

建宁

合水口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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