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三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部门预算
来源:三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时间:2019-02-15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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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四、其他情况说明 

  五、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十一、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三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战略、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新型工业化、信息化的战略、规划、计划及政策措施,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参与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负责监测分析全市经济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工业和信息化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建立并组织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运行调度机制和经济运行应急调度机制;组织实施全市重要工业品、重要生产原材料、重点支农产品等的调控方案;牵头协调各种交通运输方式;建立工业企业服务机制。 

    (三)负责组织实施我市工业与信息化产业发展、结构调整升级的政策措施;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导向和目录,按规定负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投资项目,指导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投资项目利用政府资金的政策和使用管理办法;指导、协调我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与央属、省属企业、港澳台及对外产业交流与合作;负责拟订指导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牵头承担民营企业产业项目对接;拟订产业龙头促进计划、产业集群建设发展意见和政策措施,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各类开发区建设。 

    (四)负责原材料工业、装备工业、消费品工业、民爆器材、传统工艺美术、电子信息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标准、行业准入和产业政策;指导行业质量和品牌工作;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按规定负责盐业行政管理;依法负责农药生产的监督管理;依法管理稀土资源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依照“一岗双责”规定,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行业安全生产督促指导工作。 

    (五)负责全市能源行业管理;负责监测分析能源运行情况并发布能源信息;衔接能源生产和供需平衡,协调解决能源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培育和监管能源市场;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建议;负责煤炭、电力、石油等能源产品的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全市电网运行与调度管理;依法负责全市发电企业并网运行条件审查;依法承担全市电力行政执法工作。 

    (六)负责全市节能监督管理;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循环经济发展工作;组织协调自愿性清洁生产促进工作;指导资源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依法承担节能等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七)负责指导和服务企业改革与发展;牵头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融资担保体系;引导和支持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负责指导、推动创业投资业发展;负责指导和服务全市乡镇企业的有关工作;依法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承担市减轻企业负担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职业经理培训工作;负责工业化、信息化企业智力引进工作。 

    (八)负责牵头协调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承担指导协调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有关工作;指导和推动产学研联合,组织实施重大产业示范工程。 

    (九)负责协调、指导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推进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统筹规划、指导现代物流、工业设计、典当、融资租赁、小额贷款机构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指导、推进科技服务、售后服务、服务外包等工作。 

    (十)负责指导全市信息产业发展;统筹、规划、协调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工作;依法承担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协调推进信息消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支前服务工作,具体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支前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三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部门包括20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6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济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三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本级) 

财政拨款 

  54 

  49 

三明市经贸委破产关闭企业离退休人员管理站 

财政拨款 

   2 

   1 

三明市节能监察中心 

差额补助 

  16 

  14 

三明市电力开发办公室 

财政拨款 

   6 

   3 

三明市煤炭管理中心 

财政拨款 

  13 

  11 

三明市散装水泥与新型建材推广中心 

财政拨款 

   7 

   6 

三明市新型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 

财政拨款 

   7 

   4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三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部门主要任务是: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一要务,凝心聚力、主动作为,以“五比五晒”项目竞赛活动为抓手,以推动传统产业提质增效、新兴产业提速增量为核心,全力打造百亿龙头企业、千亿产业集群,努力促进全市工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主要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壮大市区经济。 

    2、化解融资难题,开拓市场渠道,降低用电成本,确保生产安全。 

    3、升级步伐持续加快。推动技术改造,推动两化融合,推动智能制造,提高创新能力,推动“双创”示范,推动节能降耗。 

    4、推进“一十百千万”工程,突出新兴产业培育,强化新业态培育。 

    5、深入开展“五比五晒”项目竞赛活动,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强化项目招商引资。 

    6、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升机关行政效能,增强干部综合素质,统筹推进文明创建。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情况 

    (一)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三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部门收入预算为1310.25万元,比上年增加624.9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预算未包含下属事业单位数据。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06.25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88.85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74.4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310.25万元,比上年增加624.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65.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0.68万元,公用支出155.82万元,项目支出168.1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46.92万元,比上年增加475.2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预算未包含下属事业单位数据。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基本支出---人员支出(项级科目)924.6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保缴费等支出。 

   2.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支出(项级科目)148.96万元。主要用于日常水费、电费、办公费、邮电费、工会经费等支出。 

   3.项目支出(项级科目)73.28万元。主要用于业务费(行政管理经费、办公设备购置、支前办经费)、离退休管理费等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的开支,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本单位2019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73.64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924.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公用经费148.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一致。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预算安排9.6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9.6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预算未包含下属事业单位数据。 

  四、其他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19年三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部门共设置3个项目绩效目标(注:包括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分别是业务费(办公设备购置、支前办经费、行政管理经费)、离退休干部管理费、散新中心业务费,涉及财政拨款资金73.28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三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部门(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8.96万元,比2018年增加72.7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预算数未包含下属事业单位数据。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三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3.83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33.83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三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部门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辆,其他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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