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工信信息〔2026〕1号
各县(市、区)工信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发布〈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24〕239号)、《关于推动工业提质增效 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若干措施》(明工信综〔2025〕39号)精神,参照《福建省加快推动企业“上云上平台”实施方案(2018-2020)》(闽经信信息〔2018〕255号)(附件1)要求,推动我市企业上云上平台工作,促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和企业降本增效,现将做好2025年度全市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我市上云上平台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申报条件
1.在三明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在辖区内持续经营,依法纳税,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3.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有上云上平台费用投入的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项目投资额不低于8万元;
4.企业上云上平台的内容为《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推动企业“上云上平台”实施方案 (2018-2020年)的通知》(闽工信信息〔2018〕255号)文件确定的范围(详见附件1)中的“ 生产(含MES、ERP、生产数据、应用软件等) 上云 、供应链(含采购、仓储、物流等)上云”;
5.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项目建设期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三、申报材料
1.三明市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资金申报表(见附件2);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2025年度纳税证明;
3.与云服务商签订的合同、 发票、付款凭证(复印件加盖红章);
4.企业信用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见附件3);
5.企业信用报告(可在“信用中国”下载,提交“公共信用信息概况”即可);
6.其他相关材料。
四、补助标准
1.每家企业不超过云服务费(以发票金额为准)的50%;
2.单个企业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项目投资额不低于8万元);
3.若审核通过的补助资金总额超过该项目预算的,按等比例折算。
五、申报程序
按照分级申报原则,凡符合专项资金申报条件的工业企业,应向所在县(市、区)工信部门提出申请,填报《三明市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资金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按“申报材料”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各县(市、区)工信局,由各县(市、区)工信局会同财政局初审,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30日。
县(市、区)工信局汇总后,于2026年7月15日前统一上报至市工信局,并发电子文档。县(市、区)工信局及申报企业应另各留一份存档备查。本通知和相关表格在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http://jxw.sm.gov.cn/)下载。
六、项目审计和专家评审
市工信局负责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由专家组提出评审意见;委托第三方审计师事务所,对经过评审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实际情况和支付金额进行审计,由审计师事务所提出审计意见,根据专家评审和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经市工信局党组研究后公示,报送市财政局,报请市政府审批。
七、其他事项
(一)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要对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的专项资金申报材料应认真核实,严格把关;要加强对项目组织申报和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确保项目推荐的公正性和规范化以及项目顺利实施,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二)资金使用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政策和财务制度,加强资金管理和核算,妥善保存有关原始票据及凭证备查。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挪用。对违反规定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项目申报联系方式,联系单位:市工信局电子软件和信息化推进科;联系电话:0598-8230656;电子邮箱:smgxjxxk@163.com
附件:1.企业上云上平台内容参考表
2.三明市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资金申请表
3.企业信用承诺书
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2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 350402020001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