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科技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财办建〔2024〕34号)等文件要求,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收到中国重汽福建海西汽车有限公司一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请材料,申请补助车辆1012辆,补助金额1517.0163万元。按照清算通知要求,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中国重汽福建海西汽车有限公司进行了资料复核。根据复核结果,申报涉及的新能源汽车满足申报要求。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8日至10月15日
联系单位:市纪委监委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 0598-8223004
市工信局装备工业科 0598-8241566
通信地址:三明市东新二路三明市人民政府大楼438室
电子邮件:smjdb@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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