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节能和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企〔2021〕13号)、《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动工业节能降碳和资源综合利用若干措施的通知》(闽工信规〔2022〕2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加快省级节能和循环经济专项转移资金使用的通知》(闽工信联函节能〔2022〕352号)和《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明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节能循环经济财政奖励项目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符合《三明市节能循环经济财政奖励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的2022年省级节能循环经济财政奖励项目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
联系电话:8223990(市工信局机关纪委)
8295299(市工信局节能科)
8222076(市财政局企业科)
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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