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返退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公示
来源: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时间:2022-02-25 16:01

  根据《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关于〈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2〕55号)、《福建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闽财综〔2004〕48号)、《福建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办法》(省政府令99号)、《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等文件精神,经现场核查、资料审核、发票审计、工信局局长办公会研究,拟对符合条件的三明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福建省三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返退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市纪委监委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  8223004 

            市工信局原材料科   8211336 

            市财政局企业科     8222076 

  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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