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推荐完成2020年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目标责任成效显著单位和个人的通知》(明安委办〔2021〕26号)要求,经党组会研究,拟推荐福建三明山海民爆物品有限公司为2020年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目标责任成效显著先进单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对象:
福建三明山海民爆物品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1年4月27日起,五个工作日。
在此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可向市纪委监委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市工信局机关纪委或人教科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公示监督电话:0598-8223004
0598-8222350
0598-8223686
中共三明市工信局党组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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