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将乐县经信局:
你局《关于将乐县金森林业发展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的请示》(将经信〔2018〕4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小额贷款公司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2〕32号),经研究,同意将乐县金森林业发展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营业场所变更为:将乐县水南镇滨河南路49号9层,公司章程相应变更。
请你局收文后,即通知该公司持本批复及相关材料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并在20日内在省小额贷款公司运营统计平台完成信息变更。
三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5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