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三明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仓储物流企业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通知》(明消联办〔2020〕45号)要求,进一步提升民爆生产、销售企业消防安全水平, 我局立即组织开展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下发《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工信局高度重视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立即组织开展民爆物品消防安全隐患全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研究细化工作方案,推动专项工作深入开展。
(二)要求各县(市、区)工信局督促企业对照《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 1131-2014)、《关于加强物流园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公消〔2017〕144号)等相关要求,落实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全面自查消防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全面测试建筑消防设施器材,建立仓储物流企业消防安全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对整改难度不大的火灾隐患,督促尽快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督促企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方式,逐项消除隐患。
(三)督促各县(市、区)工信局收集汇总民爆行业企业仓储消防安全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落实属地监管责任,针对性开展检查,推动问题隐患整改销号,督促民爆企业落实死看死守措施。市工信局选取大田县永丰民爆器材专卖有限公司、省民爆三明分公司针对企业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日常消防管理和消防培训演练方面进行检查,督促企业重视消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消防主体责任。
(四)督促企业组织开展了完成年度应急预案演练,通过演练,进一步提高了企业各层级人员的应急响应能力,同时,检验了企业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落实福建省民爆物品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安排,开展好民爆物品仓储企业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民爆行业领域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做细做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准备,确保我市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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