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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经贸委政务公开审议制度
来源:
时间:2014-10-22 11:47
为了进一步做好本委机关和直属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本委工作实际,确保政务公开真实、及时、有效、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政务公开审议,是指对应当公开或需要公开的政务内容,在正式公开前,按照政务公开程序进行预先审议。
二、审议的原则是“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未经审议的政务内容不得公开。
三、审议的重点是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是否符合有关政务公开的相关要求。
四、审议的内容是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审议内容主要包括公开的内容产生过程是否公正、合理;公开的事项决策过程是否民主、科学,公开的结果是否真实、可信。
五、对审议不严、公开内容失真、造成负面影响以及未按审议规定擅自向社会公示出现泄密等问题的,应依照有关法规制度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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