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要求组织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三明市政府门户网站三明市工信局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三明市工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8241568,邮箱:smjmw@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工信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政务信息公开规定,严格按照《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包括以下四点。
(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我局立足本职工作,严格依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给我局下达的各项任务,重视在做好工作的同时,以政府信息公开助力推动区域经济健康发展,以政府信息公开助力体制改革,以政府信息公开助力机构调整,不断完善公开管理体系、着力构建多种公开渠道,在各个方面取得了很大进步。
(二)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 以政府信息公开助力稳增长。一是加强预期引导。通过三明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福建省12345便民服务平台、邀请国内著名专家学者授课和招商推介会“手拉手活动”等方式,向省内外客商宣传三明投资优势、优惠政策及企业互助活动多渠道介绍三明市产业状况和省市产业政策。二是进一步做好减税降费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我局印发了《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重点、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通过送政策下企业方式,深入企业对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船税等政策进行宣贯和解读,帮助企业用好用足政策,同时将相关政策和解读在本部门政务网公开。三是及时跟踪了解市减负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目前,全市通过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为企业减轻负担超过18亿元。相关信息在本部门政务网及时公开,方便企业查阅。
2. 以政府信息公开助力促改革。我局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在强化权责清单管理与应用及权责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方面,一推行简政放权,二编制权责清单、三推进投资审批改革和推进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在线审批,全流程办理。在在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方面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三明市工信局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认真把好规范性文件审核关,定期开展清理。在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方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切实提高监管实效。在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方面,积极推进网办公示,规范网上办事,加大双公示力度。
3. 以政府信息公开助力调结构。一是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公开。所有关闭退出煤矿均按要求时间预先在三明日报或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关闭退出计划公示,将计划年度内关闭退出煤矿企业的名单、证照信息、产能情况等向社会公示。二是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信息公开。为进一步推动企业技术改造,促进工业创新转型稳定增长,我局先后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完工投产评价和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明工信投资技术〔2019〕4号)、《关于做好2020年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明工信综〔2019〕77号)等一系列惠企政策文件,并在第一时间在局门户网站公布。在项目申报的同时也注重公开公示,对所有拟补助项目均在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1. 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一是健全会议制度,坚持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议事制度,所有三重一大项目必须上会研究并详细记录,所有涉及资金项目必须在局门户网站和我局办公楼公示栏内公示7个工作日以上;二是本年度我局答复的人大代表提案、政协委员建议案满意率为100%。
2. 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除了积极参加由市政府门户网站组织的在线访谈栏目外,我局指定办公室为包括福建省12345便民服务平台在内的信访平台管理和督查科室,中小企业科具体承担信访事务。
3. 组织机构人员落实情况。我局及时调整充实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同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日常管理工作之中,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我局确定由陈绍华四级调研员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事务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并配备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日常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四)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为了更好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对科室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和具体职责进一步进行明确。除办公电话保持畅通以外,我局建立了门户网站和福建省12345便民服务平台2个网络可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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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3 |
3 |
3 |
|
规范性文件 |
10 |
10 |
1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019年起 |
4 |
4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019年起 |
8 |
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019年起 |
0 |
0 |
|
行政强制 |
2019年起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019年起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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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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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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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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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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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机构人员。由于上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构、人员编制没有明确要求,我委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主要以兼职为主。导致工作开展不够深入。二是由于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新的工作,在公开不公开,特别是一些依申请公开信息方面由于《条例》规定的只是基本原则,还存在不少不好把握之处。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继续推进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围绕资金、项目、政策、服务等方面,不断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深化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方便公众理解重要的政府信息。
2、拓展优化信息公开渠道。
进一步优化局门户网站等信息公开载体作用,不断拓展和优化信息公开渠道,使政府信息公开更加有效、便捷。
3、加强基础性工作。
继续加强《条例》学习、宣传、培训工作,建立业务培训制度,制定年度学习培训计划,每年有重点、有侧重地开展学习培训,并注重学习培训的实效。
(三)加强领导干部学习培训
通过举办(参加)培训班、开办讲座、以会代训等形式加强领导干部的学习培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68条,另由我局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11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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