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03-08-2024-00009
  • 备注/文号: 明工信行政服务〔2024〕1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11-26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三明市科瑞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建设年产5万吨高端成品铸铁件生产线技改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来源: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时间:2024-11-26 17:50

三明市科瑞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建设年产5万吨高端成品铸铁件生产线技改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项目代码2406-350425-07-02-365527。项目新增中频感应炉,V法铸造、消失模铸造、树脂砂铸造生产线等生产设备,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建设年产5万吨高端成品铸铁件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将新增年产5万吨高端铸铁件的生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3〕第2号)等法律法规,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根据你公司提供的节能报告,该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内容符合《福建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9号)等相关要求。项目以生铁等为主要原料,采用V法铸造、消失模铸造、树脂砂铸造工艺生产铸铁件。主要耗能设备包括中频感应炉,V法铸造、消失模铸造、树脂砂铸造生产线等,项目未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和淘汰的用能设备。

  项目拟于2026年7月建成投产。项目达产后,新增年综合能源消费量6518.59tce(当量值)、15556.55tce(等价值),其中年消耗电力为5303.98万kw·h、新鲜水2.3万t、氧气1.67万m3、乙炔0.66万m3。项目铸铁件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为131.72kgce/t。项目新增综合能源消费量纳入三明市“十五五”期间能源消费统计范围,对三明市完成“十五五”能耗强度下降目标影响较小。

  综上,我局原则同意所报项目节能报告通过审查。

  二、你公司要严格按照《节能报告》的建设方案进行施工,将节能技术措施落实到项目建设和生产的各环节中。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或者实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本审查意见批复水平10%及以上的,应及时向我局提交变更申请。项目建成投入生产、使用前,应依法对项目节能报告中的生产工艺、用能设备、节能技术采用情况以及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在完成验收后30日内向我局报送节能验收报告。递交验收报告前,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项目投产后,企业应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并有效运行。  

  三、请大田县工信局依据本审查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实施有效监督检查。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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