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03-01-2019-00130
  • 备注/文号: 明工信能源〔2019〕3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9-02-19
  •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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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三明市2019年电力行政执法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时间:2019-02-19 16:23

各县(市)工信局:

  根据省工信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19年电力行政执法工作要点>的通知》(闽工信能源〔20196号)文件精神,为强化我市电力行政执法工作,确保全市电力设施安全稳定运行,我局制定了《三明市2019年电力行政执法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219日           


三明市2019年电力行政执法工作要点

2019年三明市电力行政执法工作将深入推进“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全面贯彻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和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电力行政执法工作要求,积极开展电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扎实推进电力行政执法工作常态化开展及电力设施保护区划定公告和标示工作,提升电力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强化部门间沟通协作,着力解决电力行政执法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电力设施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破坏电力设施违法行为,全力保障全市电力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

一、推进电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推广电力行政执法工作手册应用,规范电力行政执法程序。二是建立和完善电力行政执法各类档案,确保登记规范、保管科学、查找便捷。三是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健全和林业、公安、城建、交通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机制。四是完善电力行政执法工作考评办法,开展执法机构规范化、人员配备专业化、设施设备标准化、制度建设精准化等方面考核。

二、做好保护区依法划定公告和标示工作。一是根据《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区划定公告和标示工作的通知》(闽经信政法〔2018167号)要求,加强宣传培训,做好文件解读,有序推进辖区内电力设施保护区划定公告和标示工作。二是督促指导电力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提供保护区划定前所需的申请表、线路概况、路径示意图、青赔明细等申报材料。三是督促电力企业做好保护区划定后的宣传告知和标志设立,确保电力设施保护区划定和标示工作有序推进。

三、研究线路走廊“线树”矛盾应急处置办法。一是定期组织召开工信、林业、电力等部门联席会议,建立超高树竹危害架空电力线路安全运行应急处置机制,保障线路走廊“线树”隐患及时消除。二是严厉打击电力线路走廊违法用火、恶意种植高杆树竹、采石爆破等行为,确保电力线路安全运行。三是将线路走廊“线树矛盾”治理工作与森林防火林带建设工作有机结合,推广线路通道植被置换工作,从源头上解决“线树矛盾”问题。

四、开展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持续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电力企业主体责任,整治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高杆植物、违章建筑、违章施工及其他突出问题。对历史遗留尚未解决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梳理,依法开展电力行政执法,对有代表性、针对性的案件进行筛选,形成典型案例。

五、加大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力度。一是开展多形式、多角度的电力设施保护宣传,积极应用互联网、微信、网络电视、公交视频等向社会宣传保护电力设施的责任和义务,提高宣传实效。二是结合“三电宣传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通过设立宣传展台、悬挂标语、制作展板、散发宣传单等形式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宣传。三是深入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针对施工人员、吊车司机,以案释法,宣讲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案例,增强施工作业单位和人员的保护电力设施意识。

六、推动电力设施保护在线监管平台应用。加强电力设施安全隐患在线监管,实现对各县(市)电力执法机构隐患处置全过程跟踪。拓展监管平台系统功能,完善法规学习和信息报送等模块,实现资源共享。

七、加强电力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一是通过播放案例、讲解文书制作规范、案例纠错、邀请专家授课等形式,组织电力行政执法实务培训,引导全市电力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做到持证上岗。二是深入各县(市)开展电力执法调研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电力执法一线情况和存在问题。三是组织编制电力设施保护典型案例汇编,加强安全学习和执法交流,提高执法能力。

八、探索建立电力执法工作同业对标管理机制。制定并发布三明市电力执法工作同业对标指标评价细则,在机构人员配置完整度、外破隐患处置完成率、隐患台账建档情况、保护区划定完成率、电力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数量、电力设施保护在线监管平台应用率、信息报送情况、省市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等方面设立评价指标,建立电力执法工作激励机制,每季度统计分析各县(市)电力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对评价指标靠前的单位给予表扬,对评价指标落后的单位给予通报,努力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工作氛围,提高全市电力行政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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