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03-02-2023-00004
  • 备注/文号: 明工信节能〔2023〕6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10-30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明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市级节能循环经济财政奖励项目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时间:2023-10-31 09:59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三明市节能和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227号)文件精神,结合三明实际,制定《三明市2023年市级节能循环经济财政奖励项目申报指南》,请你们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严格按照指南要求进行申报。

联系方式:市工信局 罗德彬   电话:0598-8295299

              市财政局 张泽众   电话:0598-8222076

三明市工业和信息

三明市财政局   

20231030  

三明市2023年市级节能循环经济财政奖励项目申报指南

 

加快推动全市工业领域节能降碳、资源综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根据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三明市节能和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227号)文件精神,结合三明实际情况,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奖励范围和奖励标准

1.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单位

2023年1月1日以来,成功列入省级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2.市级节能能力建设及工作开展

支持节能统计、监测、考核体系建设;开展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推动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开展节能循环经济项目评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节能监察(监测),能源审计及能效对标,清洁生产审核,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推广等工作;开展节能循环经济宣传、培训及表彰等活动组织项目第三方现场核查、专家评审等工作经费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交办事项和其他节能相关重点工作。

、选项原则

1.近三年(至申报日止)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诚信不达标、未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节能监督检查中存在违规未完成整改的企业不予支持。

2.未开展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或数据传输持续异常、断线的重点用能企业不予支持

、申报要求

申报截止日期为11月3各申报企业需在申报截止时间前向所在县(市、区)工信部门提交正式申请报告1份、专项资金奖励申报表2份,并登录省工信厅的惠企项目申报系统完成在线申报;申报市级节能能力建设及工作开展奖励资金的单位提交申请报告具体如下:项目所在单位登录省工信厅网站主页(http://gxt.fujian.gov.cn)右下方点击“惠企政策项目管理”,进入惠企项目申报系统的登录页面,注册账号并登录系统,然后在“项目管理”—“所有项目”中选择“节能循环经济专项”,在“专项申请表”中填写企业全称、项目名称等相关信息,并上传专项资金奖励申报表(附件2。上传完毕后点击“提交”按钮;上传电子文件须与纸质上报文件内容严格一致

各县(市、区)工信局应于11月7日前完成初审(含安全、环保、节能、诚信等审查)并正式行文上报市工信局节能科。提交材料包括企业专项资金奖励申报表2份工信部门资金申请报告正式文件2份同时通过省工信厅“惠企项目申报系统”完成在线汇总上报。

、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报单位需严格遵守申报时间要求,逾期不予受理。

(二)企业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各县(市、区)工信局对申报项目真实性负责。

(三)省工信厅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咨询,请联系省信息中心,0591-87836953。

    本指南及相关表格可在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jxw.s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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